我所遴选为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监事单位,自贡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发起人、副会长单位,带领律师团队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积极主动务实地融入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府院联动优化营商环境”前列,与破产案件承办法官一道,充分利用企业破产法对社会经济问题“清道夫”、“减震器”的法治功能,在破产预重整、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破产清算、自主清算、债权固化自救等案例中不断地释放、盘活自贡经济建设所需的长期滞留“僵尸企业”的宝贵资源,竭力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合法权益、彻底消解案涉社会经济矛盾。
自流井区人民法院主审的、我所承办的62天办结“执转破”案件,不愧为“府院联动优化营商环境”的实证样本,谨简报如下:
我所于2021年9月16日接受主审法院指派,担任债务人自贡大鱼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执转破”案件的管理人,于2021年11月18日终结。
该案历时62天,经依法公告、公示、通知债权申报;确使申报审定、裁定许可清偿的职工债权、普通债权获得了100%的清偿。
该案主审法官、管理人通过依法引导说服破产人的股东确信:积极筹资清偿债权,既履行社会责任,也彻底解放股东自己。由此执行近3年未果的案件,通过“执转破”程序获得了圆满解决。
破产人税务登记、营业执照登记、银行账户、管理人银行账户均已依法注销。破产人高管于2020年1月14日被人民法院限制消费;在高管股东履行补缴出资义务100%清偿债权后,管理人即时申请人民法院解除限制消费令,已于2021年12月10日获准撤销;破产人高管真情地感谢人民法院、感谢管理人使他告别了过去纠结、获得了新生活。
该案启示:在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人民法院法官、管理人通力配合下的府院联动机制,的确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
谨此简报,求教于大方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