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工作简报
2015年第二期
四川双溪律师事务所主编 2015年3月12日
四川双溪律师事务所
成功办结一起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赖刚、肖媛系夫妻关系,肖媛于2013年6月5--11日在荣县妇幼保健院住院行剖宫产术产一女婴,取名赖晨溪,该女婴2014年3月经重庆儿童医院确诊为脑瘫。赖刚、肖媛作为赖晨溪法定代理人,认为赖晨溪患脑瘫与荣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过错有关,要求荣县妇幼保健院给予一次性补偿。
医患双方对赖晨溪脑瘫致病原因及补偿金额意见分歧很大,而赖刚、肖媛夫妇又坚持对赖晨溪患脑瘫不做医疗事故、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构建和谐社会,作为荣县妇幼保健院法律顾问的四川双溪律师事务所侯家齐主任律师,积极、耐心引导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问题。在荣县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主持下,医患双方于2015年3 月 4 日达成了《荣医调(2015)字第 009 号人民调解协议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一百九十五条之规定,医患双方当事人于3月6日到荣县人民法院申请对该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荣县人民法院当日即以(2015)荣民调确字第2号《民事裁定书》确认上述调解协议合法、有效。该案的成功办结,受到当事人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报:荣县司法局
发:本所各科室、律师、实习律师、工作人员。
四川双溪律师事务所 2015年3月12日印发
打字:钟珍萍 校对:熊永福 共印(30)份